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简介
乐会、琼东两县于1954年7月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至1958年5月,乐会、琼东两县合并为琼海县后举行过2届3次会议。“文革”期间,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,1980年7月恢复。历届人大会议主要是听取、审议和通过政府工作报告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、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、财政预决算情况以及法院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,收集、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、建议、批评和意见,并作出相应的决议、决定。每3年一届(1993年改为5年一届)的换届选举,产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政府领导班子、法院院长、检察院检察长等。 1980年7月开始设立琼海县人大常委会,下设办公室,负责日常事务。1990年3月,人大常委会增设经济、法制、教科文3个工作委员会。1993年3月设立琼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,下设办公室、法制工作室、财经工作委员会、环境侨外工作委员会、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。 1、乐会、琼东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召开3次会议(1954.7—1956.2),1954年7月第一次会议讨论县政府工作报告、农业合作化运动问题和“互助合作、农业增产”问题。乐会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蔡会成为县长,林民、何君昌为副县长,人民委员会委员15人,广东省人大代表3人;琼东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罗志民为县长,赵德君、王君汇、符芝兰(女)、张缘栋为副县长,人民委员会委员14人,广东省人大代表4人。 2、乐会、琼东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(1957.2—57.8、58.1)分别召开2次代表大会,讨论县人委、计委、财政预决算、法院工作报告和琼东县1958—1967农业建设规划(草案)报告。乐会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蔡会成为县长,何子观、朱昌忠、翁圣谓为副县长,人民委员会委员18人;琼东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赖敬之为县长,张缘栋、周德慧、陈经球、王君汇、符芝兰(女)为副县长,人民委员会委员20人。 3、乐会、琼东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5月召开第一次会议。乐会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郭振西为县长,何子观、陈俊祥、翁圣谓、黄开吉为副县长,人民委员会委员18人,广东省人大代表4人;琼东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冯遴瑞为县长,陈经球、周德慧、符芝兰(女)、阎学魁为副县长,人民委员会委员21人,广东省人大代表3人。 1958年5月并县后何如伟为县长,陈升、赖敬之、陈俊祥、冯遴瑞、白金忠、何子观、符芝兰(女)为副县长。 4、琼海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(1960.12—1963.9)召开2次会议。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赖敬之为县长,冯遴瑞、陈俊祥、何子观、何君昌、符芝兰(女)、黄开吉为副县长,人民委员会委员20人。 5、琼海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1963年9月召开第一次会议,选举李德馨为县长,白金忠、张缘栋、何子观、黄开吉、符芝兰(女)为副县长,人民委员会委员20人。 6、琼海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(1980.7—1984.6)共召开4次会议。第一次会议选举蔡会成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,苏才禄、何子观、陈汉诚、苏近贤、王君汇、李琼、胡碧川为副主任,委员11人;选举杨庆禧为县长,张缘栋、王绍尹、陈朝槐、符期彬、黄开吉为副县长;选举王家政为法院院长、李昌广为检察院检察长;选举广东省人大代表6人。 7、琼海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(1984.6—1987.3)共召开3次会议。第一次会议选举杨庆禧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,朱昌忠、蔡笃彬、王昌保、符期彬、李世霖、王兴仿为副主任,委员10人;选举庞学忠为县长,王绍尹、王柱国、万晓耕、杨居汉为副县长;选举王家政为法院院长、李昌广为检察院检察长。 8、琼海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(1987.3—1990.3)共召开3次会议。第一次会议选举杨庆禧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,朱昌忠、符期彬、蔡会新、李世霖、吴多琰、陈选杰为副主任,委员9人;选举庞学忠为县长,万晓耕、郑廷柏、王柱国、程儒仕为副县长;选举王家政为法院院长、李昌广为检察院检察长。 9、琼海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(1990.3—1993.3)召开4次会议。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昌保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,陈朝槐、朱昌忠、李世霖、吴多琰、陈选杰为副主任,委员9人;选举韩至中为县长,王家川、杨居汉、郑廷柏、王柱国、王国彬为副县长;选举王家政为法院院长、李宗炳为检察院检察长。 10、琼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(1993.3—1998.3)共召开5次会议。第一次会议选举程儒仕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,符福虎、甘先琼、许宏炎、黄开封、陈选杰为副主任,委员9人;选举韩至中为市长,王国彬、李天才、卢鸿田、王元善、颜京宗为副市长;选举冯增云为法院院长、李宗炳为检察院检察长。1996年第四次会议补选王振芳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。 11、琼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(1998.3—2003.3)共召开6次会议。第一次会议选举庞学忠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,卢鸿田、蒙光芳、谢丽君(女)为副主任,委员14人;选举白在林为市长,谭进川、蒙绪斌、王文进、张开新、符贻智、雷大宪、吴淑洪、邢福海为副市长;选举罗华汉为法院院长、李宗炳为检察院检察长。2001年第四次会议补选颜学长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。2002年第五次会议补选陆志远为市长。 12、琼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(2003.3—2007.1)共召开6次会议。第一次会议选举谭进川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,张开新、王元善、颜学长、李少凡为副主任,委员14人;选举陆志远为市长,符贻智、邢福海、梁振功、朱允彦、陈大钊为副市长;选举罗华汉为法院院长、卓传海为检察院检察长。2004年第三次会议补选宋祎为市长。2006年第五次会议补选张光亲为法院院长。2006年第六次会议补选符宣朝为市长。 13、琼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(2007.1—)。第一次会议选举谭进川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,王元善、姚传秋、吴淑洪、李少凡为副主任,委员17人;选举符宣朝为市长,陈列雄、邢远飞、梁振功、朱允彦、符传富、王辉雅(女)为副市长;选举张光亲为法院院长、吴彦为检察院检察长。
根据《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全省各级人大、政协机关机构改革的意见》(琼委[2001]13号),为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的建设,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,有利于依法治国,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,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加强人大的立法和监督工作,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职能,确定琼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、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如下: 一、 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设财经工作委员会、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,环境侨外工作委员会,设置办公室和法制工作室 2 个综合办事机构。 (一)办公室职责 1 、协助人大常委会综合协调、督促检查人大机关政务工作; 2 、负责制订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、人大机关工作制度等工作; 3 、负责人大机关的文秘、机要、保密、档案、信访、财务和行政管理工作; 4 、负责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和对外联系、宣传工作; 5 、负责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政治思想工作; 6 、承办市委交办的工作; 7 、承办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(二)法制工作室职责 1 、负责草拟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制方面的决议、决定、工作计划、总结等工作; 2 、负责联系政法机关的工作; 3 、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决定,办理有关信访,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; 4 、负责承办上级人大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、法制工委、内务司法工委要求办理的有关事项; 5 、承办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二、人员编制 核定琼海市人大常委会行政机关总编制 22 名(含人大正副主任)。其中:行政编制 17 名,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5 名。 办公室设秘书长:龙仕强 副秘书长:王岗 吴忠悦 符合时 法制工作室设主任 1 名,副主任 1 名。3 个工作委员会各设主任或副主任 1 名。 电话: 629323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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